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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 — 產品圖片

Elektrik & elektronik

電視 測試與認證

家用顯示裝置;大多數機型具備無線連接功能。

電視 ——合規範圍

電視的電氣安全與 EMC 是文件的核心;能源標示與材料限制亦一併適用。若裝置具備 Wi-Fi 或藍牙功能,無線電設備法規也隨之適用,文件範圍相應擴大。

以下清單為 歐盟 框架。同一產品在其他市場可能適用不同的標誌與核准制度; 智慧服務搜尋工具 選擇該市場後即顯示該市場的要求。

法規

電視 通常發揮作用的立法

以下是歐盟框架並展示了典型應用。實際適用哪個標題取決於產品的類別、預期用途和成分;範圍是透過檢查產品來決定。

左心室厚度2014/35/歐盟

低电压指令。规范工作电压在50-1000V交流范围内设备的电气安全;由制造商自行声明,无需公告机构参与。

電磁相容2014/30/歐盟

電磁相容性指令。同時涵蓋設備向周圍環境發射的干擾(發射)及其對外部干擾的抗擾能力(抗擾度)。

有害物質限制指令2011/65/歐盟

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是CE声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生态设计(AB) 2019/2021

電子顯示器的生態設計要求。包含開機模式耗電量、待機模式與可維修性要求。

能效标签(AB) 2019/2013

電子顯示器能源標示。SDR 與 HDR 模式須分別聲明等級並完成 EPREL 登錄。

紅色的2014/53/歐盟

無線電設備指令。對於具備無線電介面的產品,頻譜、EMC 與電氣安全須一併評估;3.3(d)(e)(f) 網路安全條款亦適用。

WEEE2012/19/AB

废弃电气电子设备。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并在回收系统中注册。

標準

檔案中通常引用的標準

需要什麼?

每個項目皆連結至相關服務頁面:法規項目連至認證方案,測試系列連至實驗室頁面,標誌連至市場頁面。

歐盟 — 所需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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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 — 歐盟進入歐盟市場的總框架;滿足產品適用的所有法規。
  • LVD — 歐盟低電壓指令——無公告機構,由製造商自行聲明。
  • EMC — 歐盟電磁相容性指令——發射與抗擾度要求。
  • RoHS — 歐盟電氣設備有害物質限制;屬於CE聲明的一部分。
  • REACH — 歐盟化學品法規——不屬於CE範圍,但幾乎影響所有產品。

所需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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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件應包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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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術文件與風險評估
  • 歐盟符合性聲明(DoC)
  • 電路圖與關鍵元件清單
  • 使用手冊與警告
  • 歐盟境內授權代表或進口商資訊

流程如何運作?

以下流程為與產品類型無關的一般順序;時程與驗收準則依產品所適用的標準而定。

  1. 1

    定義範圍

    根據產品的技術特性與預期用途,確定其適用的法規。

  2. 2

    測試與評估

    針對適用項目規劃測試;結果依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3. 3

    技术文件

    設計、生產與測試記錄彙整於技術文件中,並附有風險評估。

  4. 4

    聲明或證書

    依產品群組不同,準備製造商聲明或進行第三方認證。

隨市場變化有何變化?

相同的產品,不同的治療方案

  • 歐盟對於具備無線模組的機型,文件依 RED 建立;非無線機型則分別聲明 LVD 與 EMC。生態設計與能源標示透過 EPREL 登錄完成。
  • 英國UKCA制度将相同的技术要求纳入其自身法规;CE标志在许多产品类别中继续被无限期承认,声明通过一名设在英国的责任人办理。
  • 美國須符合 FCC 47 CFR Part 15(若為無線則含 Part 15 Subpart C),並須通過 UL 62368-1 安全評估。

電視 ——讓我們一起釐清範圍

請分享產品的技術特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哪些項目屬於您的範圍及所需測試。

索取報價

此結果為初步路線圖,並非合規評估。產品適用哪項法規取決於其技術特性、預期用途及使用族群;僅能透過檢視產品後確認。您可能有清單未列出的義務,此處列出的項目也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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