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動電源 ——合規範圍
行動電源同時被視為電子裝置與電池:除電氣安全與EMC外,電芯與電池組安全及運輸要求(UN 38.3)皆屬檔案範圍。電池法規並另課予回收與標示義務。
以下清單為 歐盟 框架。同一產品在其他市場可能適用不同的標誌與核准制度; 智慧服務搜尋工具 選擇該市場後即顯示該市場的要求。
法規
行動電源 通常發揮作用的立法
以下是歐盟框架並展示了典型應用。實際適用哪個標題取決於產品的類別、預期用途和成分;範圍是透過檢查產品來決定。
電池的永續性、安全性與透明度。碳足跡聲明、回收材料含量與電池護照依分階段時程實施。
鋰電芯與電池的運輸安全。T1–T8測試系列依規定順序執行;無報告不得出貨。
若充電電路連接市電,則適用低電壓指令;僅限直流輸入的機型則適用一般產品安全框架。
电磁兼容性指令。发射与抗扰度一并处理。
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是CE声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废弃电气电子设备。要求进行标识并在回收系统中注册。
一般產品安全法規。為未受特定部門法規涵蓋的層面建立安全框架。
標準
檔案中通常引用的標準
需要什麼?
每個項目皆連結至相關服務頁面:法規項目連至認證方案,測試系列連至實驗室頁面,標誌連至市場頁面。
歐盟 — 所需標誌
5- CE — 歐盟進入歐盟市場的總框架;滿足產品適用的所有法規。
- LVD — 歐盟低電壓指令——無公告機構,由製造商自行聲明。
- EMC — 歐盟電磁相容性指令——發射與抗擾度要求。
- RoHS — 歐盟電氣設備有害物質限制;屬於CE聲明的一部分。
- REACH — 歐盟化學品法規——不屬於CE範圍,但幾乎影響所有產品。
所需法規
5所需測試
4- 電氣安全
- EMC/EMI 檢測
- 環境與氣候檢測溫度、濕度與壽命
- 防火檢測
所需證書
3- LVD (CE) 驗證
- 危害物質限用符合性 (RoHS Compliance) 驗證
- CB Scheme 報告(選用)減少多市場銷售時的重複測試
技術文件應包含的內容
5- 技術文件與風險評估
- 歐盟符合性聲明(DoC)
- 電路圖與關鍵元件清單
- 使用手冊與警告
- 歐盟境內授權代表或進口商資訊
流程如何運作?
以下流程為與產品類型無關的一般順序;時程與驗收準則依產品所適用的標準而定。
1定義範圍
根據產品的技術特性與預期用途,確定其適用的法規。
2測試與評估
針對適用項目規劃測試;結果依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3技术文件
設計、生產與測試記錄彙整於技術文件中,並附有風險評估。
4聲明或證書
依產品群組不同,準備製造商聲明或進行第三方認證。
隨市場變化有何變化?
相同的產品,不同的治療方案
- 歐盟電池法規下的聲明與標示、運輸用UN 38.3報告以及CE標誌下的EMC/RoHS共同適用。
- 英國UKCA制度将相同的技术要求纳入其自身法规;CE标志在许多产品类别中被无限期承认,声明通过一名设在英国的责任人办理。
- 美國UL 2056安全評估與FCC Part 15 Subpart B合規;航空運輸需UN 38.3報告。
- 中國依GB 47372-2026與CNCA-C09-02:2026規定,CCC認證為強制項目;現有證書轉換截止日為2027年4月1日。自2026年3月1日起,採用附有可追溯QR碼的新版CCC標誌。
行動電源 ——讓我們一起釐清範圍
請分享產品的技術特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哪些項目屬於您的範圍及所需測試。
此結果為初步路線圖,並非合規評估。產品適用哪項法規取決於其技術特性、預期用途及使用族群;僅能透過檢視產品後確認。您可能有清單未列出的義務,此處列出的項目也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