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材料 ——合規範圍
對於營建產品,符合性依協調標準所訂系統運作:編製性能聲明(DoP)並公告聲明的基本特性。系統編號決定工廠生產管制及第三方參與程度。
以下清單為 歐盟 框架。同一產品在其他市場可能適用不同的標誌與核准制度; 智慧服務搜尋工具 選擇該市場後即顯示該市場的要求。
法規
建築材料 通常發揮作用的立法
以下是歐盟框架並展示了典型應用。實際適用哪個標題取決於產品的類別、預期用途和成分;範圍是透過檢查產品來決定。
建筑产品法规(歐盟) 2024/3110
營建產品的性能聲明與CE標示。多數條款自2026年1月8日起適用;將逐步取代(歐盟)305/2011號法規。
CPR(过渡)(AB) 305/2011
對於尚未公布新協調標準的產品群組,在過渡期間持續適用。
燃烧反应分级EN 13501-1
營建產品的耐燃反應等級;為性能聲明中的強制項目。
REACH(歐洲共同體) 1907/2006
化學品之登記、評估、授權與限制;SVHC通報。
毁林(木基产品)(歐盟) 2023/1115
木材及其衍生營建材料的無森林砍伐供應聲明。
需要什麼?
每個項目皆連結至相關服務頁面:法規項目連至認證方案,測試系列連至實驗室頁面,標誌連至市場頁面。
歐盟 — 所需標誌
3- CE — 歐盟進入歐盟市場的總框架;滿足產品適用的所有法規。
- CPR — 歐盟營建產品法規——性能聲明(DoP)為強制要求。
- REACH — 歐盟化學品法規——不屬於CE範圍,但幾乎影響所有產品。
所需法規
2- 營建產品法規(CPR)以性能聲明為基礎
- REACH
所需證書
2- CPR (CE) 驗證
- 工廠生產管制(FPC)依 AVCP 系統之公告機構參與
技術文件應包含的內容
6- 性能聲明(DoP)
- 初始型式測試報告(ITT)
- 工廠生產管制手冊
- CE標籤和聲明的性能表
- 危害物質聲明
- 歐盟境內授權代表或進口商資訊
流程如何運作?
以下流程為與產品類型無關的一般順序;時程與驗收準則依產品所適用的標準而定。
1定義範圍
根據產品的技術特性與預期用途,確定其適用的法規。
2測試與評估
針對適用項目規劃測試;結果依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3技术文件
設計、生產與測試記錄彙整於技術文件中,並附有風險評估。
4聲明或證書
依產品群組不同,準備製造商聲明或進行第三方認證。
隨市場變化有何變化?
相同的產品,不同的治療方案
- 歐盟CE標示以性能聲明(DoP)為基礎;該聲明依產品群組協調技術規範中的基本特性建立。首批氣候影響相關要求自2026年1月8日起適用。
- 英國UKCA制度将相同的技术要求纳入其自身法规;CE标志在许多产品类别中被无限期承认。
- 美國並無單一聯邦制度;以IBC/IRC建築法規、ICC-ES評估報告及ASTM標準為基礎。
建築材料 ——讓我們一起釐清範圍
請分享產品的技術特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哪些項目屬於您的範圍及所需測試。
此結果為初步路線圖,並非合規評估。產品適用哪項法規取決於其技術特性、預期用途及使用族群;僅能透過檢視產品後確認。您可能有清單未列出的義務,此處列出的項目也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