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 ——合規範圍
在食品方面,符合性同時透過產品分析(微生物、殘留、添加物、營養價值)與生產場所之系統驗證建立。標示與營養標示適用;出口時另適用目的地國自有之許可與證書制度。
以下清單為 歐盟 框架。同一產品在其他市場可能適用不同的標誌與核准制度; 智慧服務搜尋工具 選擇該市場後即顯示該市場的要求。
法規
食品 通常發揮作用的立法
以下是歐盟框架並展示了典型應用。實際適用哪個標題取決於產品的類別、預期用途和成分;範圍是透過檢查產品來決定。
一般食品法(AT) 178/2002
食品法的一般原則、可追溯性與食品安全責任。
食品卫生(AT) 852/2004
食品業者衛生規範及HACCP系統義務。
食品消费者信息(AB) 1169/2011
食品標示;營養標示、過敏原標示與原產地資訊。
污染物(AB) 2023/915
食品中污染物之最高含量。
農藥殘留(AT) 396/2005
動植物源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
微生物标准(AT) 2073/2005
食品之微生物標準。
需要什麼?
每個項目皆連結至相關服務頁面:法規項目連至認證方案,測試系列連至實驗室頁面,標誌連至市場頁面。
歐盟 — 所需標誌
0此標題下未針對您的產品群組定義任何項目。
所需法規
4- 食品基本法(歐體)178/2002
- 食品衛生法規(歐體)852/2004
- 污染物法規(歐盟)2023/915
- 食品資訊法規(歐盟)1169/2011
技術文件應包含的內容
6- HACCP 計畫與危害分析
- 營養標示表與標籤草稿
- 追溯與召回程序
- 食品接觸包裝符合性聲明
- 保存期限研究文件
- 歐盟境內授權代表或進口商資訊
流程如何運作?
以下流程為與產品類型無關的一般順序;時程與驗收準則依產品所適用的標準而定。
1定義範圍
根據產品的技術特性與預期用途,確定其適用的法規。
2測試與評估
針對適用項目規劃測試;結果依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3技术文件
設計、生產與測試記錄彙整於技術文件中,並附有風險評估。
4聲明或證書
依產品群組不同,準備製造商聲明或進行第三方認證。
隨市場變化有何變化?
相同的產品,不同的治療方案
- 歐盟食品「無」CE標誌;符合性透過HACCP系統、標示及遵守污染物/殘留/微生物限量證明。進口時適用邊境管制站與TRACES通報。
- 英國UKCA制度将相同的技术要求纳入其自身法规;CE标志在许多产品类别中被无限期承认。
- 美國依FDA FSMA進行設施註冊、預防性控制(PCHF)及外國供應商查證計畫(FSVP);肉類、家禽與蛋類由USDA-FSIS主管。
食品 ——讓我們一起釐清範圍
請分享產品的技術特性;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哪些項目屬於您的範圍及所需測試。
此結果為初步路線圖,並非合規評估。產品適用哪項法規取決於其技術特性、預期用途及使用族群;僅能透過檢視產品後確認。您可能有清單未列出的義務,此處列出的項目也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