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證書?
瓦斯器具法規((EU) 2016/426)管轄燃燒氣體燃料的器具及其所使用的配件(配件、閥門、燃燒器、安全和控制裝置)。作為法規而不是指令發布意味著它直接適用於成員國,無需進行國家轉換。所有設備都必須有公告機構的參與。
誰需要它?
- 組合鍋爐、熱水器和燃氣熱水器製造商
- 瓦斯爐、輻射加熱器和烤箱製造商
- 工業燃燒器製造商
- 瓦斯閥門、調節器和安全裝置製造商
- 專業廚房設備製造商
是否為強制?
對於範圍內的電器和配件來說是強制性的,LVD 之類的也不例外:每個案例都涉及指定機構。合格評定從歐盟型式檢驗(模組 B)開始,然後選擇生產階段的模組(C2、D、E、F 或 G)。該設備根據其將投放市場的國家的燃氣類型和供應壓力進行評估。
標準適用範圍
- 適用範圍:瓦斯具及配件;定義
- 基本要求(附件一):設計與製造、材料
- 燃燒安全:燃燒完全、火焰穩定、燃燒產物排出
- 一氧化碳和燃燒產物排放限值
- 氣體洩漏和密封性要求
- 火焰監控及安全關閉裝置
- 溫度限制、可觸碰表面和鄰近表面
- 能源效率和能源的合理利用
- 氣體類型、供應壓力和特定國家的直接氣體類別
- 安裝、使用和維護說明;標記
- 合格評定模組(從模組 B 開始的強制路線)
驗證流程
- 1確定立法確定哪些歐盟立法適用於該產品。一種產品可以同時屬於多於一項立法的範圍;所有這些都必須滿足。
- 2選擇符合性評估模組立法根據產品的風險類別來決定要遵循的模組。製造商在某些模組下進行自我聲明,而公告機構則在其他模組下參與。
- 3依協調標準進行測試透過測試證明符合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協調標準;這提供了符合法規的推定。
- 4Risk Analysis and the Technical File風險評估、設計計算、測試報告、使用說明和樣品標籤均彙編在技術文件中。
- 5歐盟符合性聲明製造商或其歐盟授權代表簽署符合性聲明。责任由声明签署人承担。
- 6加貼 CE 標誌該標誌依照法令規定的形式和尺寸貼在產品上;如果涉及指定機構的識別號,則加上該機構的識別號。
- 7保留技術文件技術文件的保留期限為立法規定的從產品推出市場起的期限(大多數立法為 10 年),並根據要求提交給主管機關。
有效期限
CE標誌不是證書,而是製造商的合格聲明,並且沒有有效期限。然而,只要產品和立法不變,聲明仍然有效:如果立法或協調標準更新,則必須更新技術文件。公告機構證書(例如歐盟型式檢驗證書)有有效期限。
所需文件
- 產品描述、型號清單和技術圖紙
- 風險評估
- 所適用調和標準之清單
- 測試報告
- 使用說明和警告標籤(以目標市場語言)
- 歐盟符合性聲明草案
- 電器描述、燃氣類別和目標國家燃氣類型信息
- 設計圖面、氣路圖和零件清單
- 所用瓦斯配件的證書
- 燃燒效率、CO/NOx 排放和密封性測試報告
- 安全裝置的功能測試記錄
- 安裝、使用及維護說明;電器銘牌
驗證費用
無固定牌價;費用依下列變數計算,並於報價中以書面形式提供。
- 適用於該產品的法規數量
- 合格評定模組—是否涉及指定機構
- 所需測試範圍及樣品數量
- 技術文件的當前狀態
- 翻譯和文件需求
認證
CE 下的公告機構根據相關歐盟法規在歐盟委員會的 NANDO 資料庫中註冊,並帶有四位數字的識別號碼。公告機構的權力是基於立法和產品範圍;授予一項法規的權力並不延伸至另一項法規。測試屬於 ISO/IEC 17025 範圍,產品認證屬於 ISO/IEC 17065 範圍。
此方案可提供的範圍因您的產品與業務而異;將於報價階段以書面形式確認。
範圍和授權相關認證
常見問題
我可以在每個歐盟國家銷售我的設備嗎?
氣體類型和供應壓力因國家而異。證書和銘牌上註明了設備評估的氣體類別和供應壓力;對於不同的氣體類別可能需要額外的評估。
配件上是否貼有 CE 標誌?
管件(閥門、配件、控制裝置)單獨進行合格評定,但不加貼CE標誌;相反,設備製造商會頒發安裝證書,並將其用於自己的技術文件中。
誰加貼CE標誌?
製造商或其駐歐盟的授權代表。認證機構不加貼CE標誌;它僅在立法要求時作為公告機構參與合格評定,並頒發自己的證書。聲明的責任始終由製造商承擔。
CE標誌是品質證明嗎?
不是。 CE是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法規的健康、安全和環境要求的聲明;它沒有表現出一定的品質水準或卓越的性能。
技術文件需要保存多久?
對於大多數歐盟立法,為產品推出市場後 10 年。由於該期限可能因立法而異,因此必須根據適用法規的相關條款進行確認。該文件將根據要求提交給市場監督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