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證書?
ATEX 指令 (2014/34/EU) 管理用於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和保護系統。其顯著特點是也涵蓋非電氣設備。設備依其使用領域分組:第一組用於礦山,第二組用於其他地面設施;類別(1、2、3)和氣體(G)/粉塵(D)的差異決定了防護等級。
誰需要它?
- 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馬達、風扇、泵浦和齒輪箱製造商
- 防爆照明、接線盒和麵板製造商
- 測量、控制和感測器設備製造商
- 防護系統(阻火器、防爆板)製造商
- 噴漆房、筒倉和粉塵輸送系統製造商
是否為強制?
對於範圍內的設備是強制性的。公告機構的參與取決於類別:歐盟型式檢驗對於類別 1 和電氣類別 2 設備是強制性的;對於第 3 類設備,製造商可以透過內部生產控制進行自我聲明。對於非電氣 2 類設備,技術文件必須提交給指定機構。
標準適用範圍
- 範圍、設備組(I、II)及類別(M1、M2、1、2、3)
- 氣體(G)和粉塵(D)環境;區域和類別之間的關係
- 基本健康與安全要求(附件二)
- 火源的辨識與預防
- 防護類型:隔爆外殼 (d)、增安型 (e)、本質安全型 (i)、加壓 (p)、封裝 (m)、防塵 (t)
- 確定溫度等級 (T1-T6) 和氣體組 (IIA、IIB、IIC)
- 保護系統和安全裝置的要求
- 標記:Ex 標記、組別、類別、防護類型、氣體組別、溫度等級
- 合格評定模組及其按類別的選擇
驗證流程
- 1確定立法確定哪些歐盟立法適用於該產品。一種產品可以同時屬於多於一項立法的範圍;所有這些都必須滿足。
- 2選擇符合性評估模組立法根據產品的風險類別來決定要遵循的模組。製造商在某些模組下進行自我聲明,而公告機構則在其他模組下參與。
- 3依協調標準進行測試透過測試證明符合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協調標準;這提供了符合法規的推定。
- 4Risk Analysis and the Technical File風險評估、設計計算、測試報告、使用說明和樣品標籤均彙編在技術文件中。
- 5歐盟符合性聲明製造商或其歐盟授權代表簽署符合性聲明。责任由声明签署人承担。
- 6加貼 CE 標誌該標誌依照法令規定的形式和尺寸貼在產品上;如果涉及指定機構的識別號,則加上該機構的識別號。
- 7保留技術文件技術文件的保留期限為立法規定的從產品推出市場起的期限(大多數立法為 10 年),並根據要求提交給主管機關。
有效期限
CE標誌不是證書,而是製造商的合格聲明,並且沒有有效期限。然而,只要產品和立法不變,聲明仍然有效:如果立法或協調標準更新,則必須更新技術文件。公告機構證書(例如歐盟型式檢驗證書)有有效期限。
所需文件
- 產品描述、型號清單和技術圖紙
- 風險評估
- 所適用調和標準之清單
- 測試報告
- 使用說明和警告標籤(以目標市場語言)
- 歐盟符合性聲明草案
- 著火危險評估
- 製造圖、材料和表面溫度計算
- 按保護類型劃分的設計計算和間隙/距離值
- 溫升和型式測試報告(EN IEC 60079 系列、EN ISO 80079 系列)
- 防爆銘牌樣本和標記說明
- 使用和安裝說明
驗證費用
無固定牌價;費用依下列變數計算,並於報價中以書面形式提供。
- 適用於該產品的法規數量
- 合格評定模組—是否涉及指定機構
- 所需測試範圍及樣品數量
- 技術文件的當前狀態
- 翻譯和文件需求
認證
CE 下的公告機構根據相關歐盟法規在歐盟委員會的 NANDO 資料庫中註冊,並帶有四位數字的識別號碼。公告機構的權力是基於立法和產品範圍;授予一項法規的權力並不延伸至另一項法規。測試屬於 ISO/IEC 17025 範圍,產品認證屬於 ISO/IEC 17065 範圍。
此方案可提供的範圍因您的產品與業務而異;將於報價階段以書面形式確認。
範圍和授權相關認證
常見問題
ATEX 2014/34/EU 和 1999/92/EC 有什麼不同?
2014/34/EU 是一項產品指令,對製造商具有約束力。 1999/92/EC 是一項工作場所指令,對雇主具有約束力:區域分類、防爆文件和選擇正確類別的設備是雇主的義務。兩者相輔相成。
如果我有 IECEx 證書,還需要 ATEX 嗎?
產品需要獲得 ATEX 下的 CE 標誌才能進入歐盟市場。由於 IECEx 報告 (ExTR) 很大程度上是基於相同的 IEC 60079 系列,因此它們構成了 ATEX 流程中可接受的基礎並縮短了流程;然而,IECEx 憑證本身並不能取代 CE 標誌。
誰加貼CE標誌?
製造商或其駐歐盟的授權代表。認證機構不加貼CE標誌;它僅在立法要求時作為公告機構參與合格評定,並頒發自己的證書。聲明的責任始終由製造商承擔。
CE標誌是品質證明嗎?
不是。 CE是產品符合歐盟相關法規的健康、安全和環境要求的聲明;它沒有表現出一定的品質水準或卓越的性能。
技術文件需要保存多久?
對於大多數歐盟立法,為產品推出市場後 10 年。由於該期限可能因立法而異,因此必須根據適用法規的相關條款進行確認。該文件將根據要求提交給市場監督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