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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 標準組織

ISO 21872

它是由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發布的標準。

ISO食品測試

關於標準

範圍標題: detection of Vibrio species in food

ISO 21872 是由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發布的標準。 國際標準組織;發布管理系統、測試方法與產品標準中範圍最廣的體系。

查看來自 ISO 的其他 310 代碼

食品測試 — 此測試領域涵蓋哪些內容?

以下段落說明 ISO 21872 代碼所屬的領域;並非標準或制度本身的條文。代碼的範圍標題列於上方,技術要求將於報價階段提供。

食品检测证明产品对食用安全,且含有标签所声明的成分。该系列在三个维度上运作:微生物安全、化学安全和营养成分。三者各需要不同的实验室基础设施、不同的方法体系和不同的周转时间。

该领域最鲜明的特点是时间压力。钢材试样可以在架子上等待;而生乳或鲜肉样品不能。取样时间、运输温度以及送达实验室所需的时长直接决定结果的有效性。因此在食品微生物学中,冷链记录是检测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微生物学方面存在两个不同的问题,不应混淆。病原体检测是定性问题:样品中是否存在沙门氏菌?指示菌计数是定量问题,是生产卫生状况的指标。产品中未检出病原体并不代表卫生状况良好;如果嗜温需氧菌总数较高,说明工艺存在问题。

在化学方面,检测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添加剂、兽药残留及工艺污染物(丙烯酰胺、呋喃、多环芳烃)。该领域的多残留方法(基于QuEChERS的LC-MS/MS和GC-MS/MS)可在一次分析中筛查数百种活性物质;限量按每个产品-物质组合分别规定。

在成分方面,测定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纤维、糖分、脂肪酸组成及维生素矿物质含量。这些数值是标签营养声明的依据,容差范围由法规规定——声明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异必须保持在该容差之内。

食品没有CE标志,这决定了该领域的运作方式。合规性通过运行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体系、遵守标签规则以及不超过污染物、残留物和微生物限量来证明。检测结果所提供的证据不是为了某张证书,而是为了证明一个正在运行的体系。

过敏原管理具有特殊重要性。产品中存在未声明的过敏原是食品召回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此处的分析与清洁验证同步进行:证明产线在含过敏原的生产批次之后已得到充分清洁,交叉污染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自愿性认证方案在该领域已实际上成为强制要求。零售连锁要求供应商持有GFSI认可方案(BRCGS、IFS、FSSC 22000)下的证书;没有它,产品实际上无法上架。

此領域的方法群組

  • 病原体检测

    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弯曲杆菌、克罗诺杆菌及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的检测;基于培养和分子的方法。

  • 指示菌计数

    嗜温需氧菌总数、肠杆菌科、大肠菌群及大肠杆菌、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酵母和霉菌、乳酸菌、亚硫酸盐还原梭菌。

  • 农药与兽药残留

    采用QuEChERS萃取的LC-MS/MS及GC-MS/MS多残留筛查。

  • 真菌毒素与污染物

    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重金属(ICP-MS)、丙烯酰胺及多环芳烃化合物。

  • 营养成分

    凯氏定氮蛋白质、脂肪及脂肪酸谱、水分、灰分、膳食纤维、糖分谱、维生素及矿物质分析。

  • 过敏原与真实性

    麸质、牛奶、鸡蛋、坚果和大豆过敏原分析;用于物种鉴定和掺假检测的分子方法。

此領域常見混淆之處

  • 取样是结果的一半。若样品运输温度不当或延误,即使在实验室中分析正确,结果也是无效的。
  • 未检出病原体并不代表卫生状况良好;指示菌计数提供另一层信息,两者需结合解读。
  • 从批次中抽取样品所得的结果,只有在抽样方案经过统计学设计的情况下,才能推及整个批次。
  • 限量按产品类别在不同法规中分别规定,并定期更新;若依据过时的限量表作出合规判断,可能是错误的。
  • 在出口方面,目的地国家的限量可能与欧盟限量不同;同一产品在一个市场可能合规,在另一个市场则可能不合规。

這些結果支持哪些決策

  • HACCP计划的验证与过程监控
  • 标签上营养声明和过敏原信息的依据
  • 出口前的卫生证书及对目标市场限量的符合性
  • 基于供应商与批次的验收控制
  • 保质期研究与储存条件确定
  • 为GFSI认可方案审核提供证据

準則的結構

發布單位
ISO
序號
21872
部分
不含隔間

庫中的程式碼 無發行年份 被保留。目前版本隨時間變化;如果您的規格中指定了年份,則以該版本為基礎,如果未指定,則套用最新版本。

範圍

相關測試與服務

基於此程式碼的單獨測試頁尚未發布。程式碼屬於以下測試系列的範圍。

技術要求

標準文本的版權歸相關組織所有;此處無法填寫測試條件、樣本和驗收標準。

一旦我們明確了範圍,您的產品特定的技術要求 報價階段 以書面分享。

相關產品組和立法

該程式碼包含在下面產品頁面的標準標籤中。

這些產品頁麵包含針對以下市場的註釋: 歐盟, 英國, 美國。該標準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強制性取決於產品組和適用的立法。

與此程式碼一起發佈在同一產品頁面上的法規:

  • (AB) 2018/858車輛型式認證框架機動車輛及其零件之認證。零件與獨立技術單元之認證依此框架進行;E標誌即由此而生。
  •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 1958年协定依零件專屬UNECE法規(如R10 EMC、R30/R54輪胎、R43玻璃)之型式認證。
  • 歐洲經委會R10歐洲經委會R10車輛及其零件之電磁相容性認證。
  • 2011/65/歐盟有害物質限制指令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的有害物质。
  • 2000/53/ATELV報廢車輛。訂定重金屬限制與可回收性目標。
  • (歐盟) 2017/745多重抗藥性醫療器材法規。分類(I、IIa、IIb、III)、臨床評估、技術文件與上市後監督義務;等級愈高,驗證機構的角色愈重要。
  • (歐盟) 2017/746體外診斷試劑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體外診斷器材適用本法規,而非醫療器材法規(MDR)。
  • (AB) 2017/745 art. 33EUDAMED歐洲醫療器材資料庫。自2026年5月28日起,參與者註冊、UDI/器材、證書與市場監督模組均為強制項目;沒有有效的SRN即無法上市。
  • 2006/42/AT机械指令(重叠)同時符合機械定義的醫療器材,亦適用相關基本要求。
  • (歐洲共同體) 1907/2006REACH化學品之登記、評估、授權與限制;SVHC通報。
  • (歐盟) 2023/1230機械法規取代2006/42/EC,並於2027年1月20日起強制實施,無額外過渡期。附件I高風險機械需驗證機構參與。
  • 2014/35/歐盟左心室厚度低電壓指令。規範50–1000伏特交流電範圍內之電氣安全。
  • 2014/30/歐盟電磁相容电磁兼容性指令。发射与抗扰度一并处理。
  • 2014/34/AB防爆認證用於爆炸性環境之設備與防護系統。類別與符合性路徑依區域分類而定。
  • 2000/14/AT噪声排放戶外設備釋放至環境之噪音。範圍內機械需具備聲功率等級聲明與標示。
  • 2014/68/歐盟PED壓力容器指令適用於承壓部件;類別依壓力與容積決定。
  • (歐盟) 2024/573F气体含冷媒系統之冷媒種類、GWP值與氣密性義務。
  • (AB) 547/2012生态设计(水泵)水泵生態設計要求。訂定最低效率指數與產品資訊要求。
  • (AB) 2019/1781生态设计(电动机)電動馬達與變頻驅動器之效率等級要求。
  • (AT) 1935/2004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接觸設備之一般要求;食品管線閥門須符合材質規範。
  • (AB) 2020/2184饮用水接触产品依飲用水指令對接觸水之材料之衛生要求。
  • 2014/29/AB简单压力容器針對批量生產的簡單壓力容器另有指令;其範圍須與PED區分。
  • 2010/35/AB可运输压力设备可攜式壓力設備的pi標誌與定期檢驗制度。
  • 2009/48/歐洲共同體玩具安全玩具安全指令。統一規範機械、物理、可燃性、化學與電氣安全要求;技術文件與安全評估為強制項目。
  • EN 62115电动玩具電動玩具的安全性;適用於接電或電池供電的玩具。
  • (AT)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51-52邻苯二甲酸盐限制限制玩具與育兒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的使用。
  • (歐盟) 2023/1542電池法規含電池玩具的電池義務與可拆卸性要求。
  • (AB) 1007/2011纺织品标签紡織纖維名稱與標示。纖維成分之聲明與標籤語言之規範。
  • (AT)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偶氮染料限制限制接觸皮膚之紡織品中特定偶氮染料的使用。
  • (AB) 2019/1021PFAS/PFOA限制依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限制PFOA及其衍生物。
  • (歐盟) 2023/988GPSR一般產品安全條例。適用於未受特定行業法規涵蓋之消費品的安全框架。
  • (歐盟) 2016/425个人防护装备(重叠)具防護功能之紡織品須確定PPE法規之適用範圍與類別。
  • (AB) 10/2011食品接触塑料與食品接觸的塑膠材料。核准物質清單,以及整體與特定遷移限值。
  • (AT) 2023/2006良好生产规范食品接觸材料的優良製造規範(GMP)。
  • (AB) 2025/40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可回收性、再生成分與減量義務;取代94/62/EC指令。
  • (AB) 2022/1616再生塑料與食品接觸的再生塑膠材料。
  • (歐盟) 2024/3110建筑产品法规營建產品的性能聲明與CE標示。多數條款自2026年1月8日起適用;將逐步取代(歐盟)305/2011號法規。
  • (AB) 305/2011CPR(过渡)對於尚未公布新協調標準的產品群組,在過渡期間持續適用。
  • EN 13501-1燃烧反应分级營建產品的耐燃反應等級;為性能聲明中的強制項目。
  • (歐盟) 2023/1115毁林(木基产品)木材及其衍生營建材料的無森林砍伐供應聲明。
  • (AT) 1223/2009化妆品法规化妝品法規。指定責任人、產品資訊檔案(PIF)、安全評估(CPSR)與CPNP通報均為強制規定;無產品核准制度,責任由製造商承擔。
  • (AT) 1223/2009 Annexes II-VI禁用及限用物质禁用物質、限用物質,以及核准之防腐劑、著色劑與紫外線濾光劑清單。
  • (AT) 1223/2009 art. 16纳米材料通报含奈米材料產品須於上市前六個月另行通報。
  • (AT) 1223/2009 art. 18动物实验禁令禁止對成品與成分進行動物試驗,並禁止將經動物試驗之產品上市。
  • (AT) 178/2002一般食品法食品法的一般原則、可追溯性與食品安全責任。
  • (AT) 852/2004食品卫生食品業者衛生規範及HACCP系統義務。
  • (AB) 1169/2011食品消费者信息食品標示;營養標示、過敏原標示與原產地資訊。
  • (AB) 2023/915污染物食品中污染物之最高含量。
  • (AT) 396/2005農藥殘留動植物源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
  • (AT) 2073/2005微生物标准食品之微生物標準。

相關標準

常見問題

此標準對我的產品是否為強制性?

是否為強制性取決於產品類別、目標市場與相關法規。您提供產品與市場資訊後,我們將以書面說明是否需要此標準。

測試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所需時間取決於標準範圍、樣品數量與現有產能。確切時間將於報價階段連同樣品與範圍資訊一併提供。

貴機構是否依此標準核發驗證?

哪項活動在哪個認證範圍下進行,將於申請時另行確認。最新範圍資訊公布於我們的企業頁面。

如果我需要的標準不在此處會怎樣?

資料庫基於持續擴充的清單。若找不到您需要的代碼,可透過報價表單告知我們;我們將評估相關範圍後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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