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標準
範圍標題: test methods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footwear
ISO 20344 是由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發布的標準。 國際標準組織;發布管理系統、測試方法與產品標準中範圍最廣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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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類和皮革測試 — 此測試領域涵蓋哪些內容?
以下段落說明 ISO 20344 代碼所屬的領域;並非標準或制度本身的條文。代碼的範圍標題列於上方,技術要求將於報價階段提供。
鞋类与皮革测试共同评估产品的物理耐久性与化学安全性。鞋类是多部件产品:大底、鞋面、内里、中底、鞋跟及粘合线既单独测试也整体测试。单个部件良好不代表整体产品良好;失效通常出现在部件接合处。
在物理方面,最常见的现场失效是大底与鞋面分离。因此粘合强度是该领域最关键的测量指标,直接反映粘合工艺(表面处理、胶粘剂选择、压合条件)。其次是大底磨损与耐弯折性:一双鞋在使用寿命内会被弯折数十万次。
防滑性是安全方面最重要的参数,其测量结果取决于表面:湿陶瓷、油钢及干地面结果各不相同。因此防滑性不以单一数值报告,而须注明测试表面及滑动方向。
防护鞋适用一套独立的工作体系,这是商业上最关键的区别。趾部防护(冲击与压缩)、抗穿刺性、防静电性能、防寒防热隔离、电绝缘及耐燃油性均依据个人防护装备要求进行评估。此类产品CE标志为强制性要求,且类别必须选择正确;普通鞋类测试报告无法满足该档案要求。
在化学方面,六价铬在皮革中占有特殊地位。鞣制中使用的三价铬在储存和老化过程中可能氧化为六价铬;也就是说,生产时合格的皮革数月后可能超标。因此测量时间及样品历史都会影响结果,可能需要老化后再次测量。
其他化学项目包括偶氮染料释放的芳香胺、五氯苯酚、短链氯化石蜡、富马酸二甲酯及邻苯二甲酸酯。这些项目源自REACH限制及品牌限用物质清单。
消费类鞋类不使用CE标志;其合规义务通过材料成分标签、化学限制符合性及一般产品安全来实现。标签有自身规则:鞋面、内里/中底及外底所用材料类型以图形符号标示。
舒适性与功能性宣称(防水、湿度管理、透气性)须由独立测试支持,若用于营销文案则需提供证据。
此領域的方法群組
粘合与强度
鞋底與鞋面黏合強度、縫合強度、鞋跟固定強度、帶扣強度。
磨损与弯折
鞋底磨耗、彎曲性(乾燥及低溫)、內底磨耗。
防滑性
在濕陶瓷、油性鋼板及乾地面上的前向與後向滑動測量。
防护性能
腳趾抗衝擊與抗壓性、抗穿刺性、抗靜電性、耐熱與耐寒絕緣性、耐燃油與化學品性。
皮革化学
六價鉻、偶氮染料胺、五氯苯酚、短鏈氯化石蠟、pH值及脂肪含量。
舒适与功能
防水性、透濕性、水分管理、色牢度及汗漬影響。
此領域常見混淆之處
- 聲稱具防護功能的鞋類受PPE法規約束並須符合CE;一般消費性鞋類的測試報告無法滿足該文件要求。
- 六價鉻的結果取決於樣品的存放時間與儲存條件;生產時合規的皮革日後可能超出限值。
- 防滑性並非單一數值;若未說明表面材質與方向便無法解讀。
- 針對單一零件所得的結果並不涵蓋整個產品;接合處須單獨測試。
- 標示規則以材質圖示為依據;錯誤的圖示會在海關及市場監督中造成問題。
- 除非說明所用測試方法及測量前的彎曲循環次數,否則防水性宣稱無法驗證。
這些結果支持哪些決策
- 符合品牌限用物质清单
- 防护鞋的PPE类别及CE档案
- 基于供应商与批次的验收控制
- 現場投訴根本原因分析(黏合脫開、鞋底分離)
- 功能性宣称的证实
準則的結構
- 發布單位
- ISO
- 序號
- 20344
- 部分
- 不含隔間
庫中的程式碼 無發行年份 被保留。目前版本隨時間變化;如果您的規格中指定了年份,則以該版本為基礎,如果未指定,則套用最新版本。
範圍
相關測試與服務
基於此程式碼的單獨測試頁尚未發布。程式碼屬於以下測試系列的範圍。
技術要求
標準文本的版權歸相關組織所有;此處無法填寫測試條件、樣本和驗收標準。
一旦我們明確了範圍,您的產品特定的技術要求 報價階段 以書面分享。
相關產品組和立法
該程式碼包含在下面產品頁面的標準標籤中。
這些產品頁麵包含針對以下市場的註釋: 歐盟, 英國, 美國。該標準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強制性取決於產品組和適用的立法。
與此程式碼一起發佈在同一產品頁面上的法規:
- (AB) 2018/858車輛型式認證框架機動車輛及其零件之認證。零件與獨立技術單元之認證依此框架進行;E標誌即由此而生。
-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 1958年协定依零件專屬UNECE法規(如R10 EMC、R30/R54輪胎、R43玻璃)之型式認證。
- 歐洲經委會R10歐洲經委會R10車輛及其零件之電磁相容性認證。
- 2011/65/歐盟有害物質限制指令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的有害物质。
- 2000/53/ATELV報廢車輛。訂定重金屬限制與可回收性目標。
- (歐盟) 2017/745多重抗藥性醫療器材法規。分類(I、IIa、IIb、III)、臨床評估、技術文件與上市後監督義務;等級愈高,驗證機構的角色愈重要。
- (歐盟) 2017/746體外診斷試劑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體外診斷器材適用本法規,而非醫療器材法規(MDR)。
- (AB) 2017/745 art. 33EUDAMED歐洲醫療器材資料庫。自2026年5月28日起,參與者註冊、UDI/器材、證書與市場監督模組均為強制項目;沒有有效的SRN即無法上市。
- 2006/42/AT机械指令(重叠)同時符合機械定義的醫療器材,亦適用相關基本要求。
- (歐洲共同體) 1907/2006REACH化學品之登記、評估、授權與限制;SVHC通報。
- (歐盟) 2023/1230機械法規取代2006/42/EC,並於2027年1月20日起強制實施,無額外過渡期。附件I高風險機械需驗證機構參與。
- 2014/35/歐盟左心室厚度低電壓指令。規範50–1000伏特交流電範圍內之電氣安全。
- 2014/30/歐盟電磁相容电磁兼容性指令。发射与抗扰度一并处理。
- 2014/34/AB防爆認證用於爆炸性環境之設備與防護系統。類別與符合性路徑依區域分類而定。
- 2000/14/AT噪声排放戶外設備釋放至環境之噪音。範圍內機械需具備聲功率等級聲明與標示。
- 2014/68/歐盟PED壓力容器指令適用於承壓部件;類別依壓力與容積決定。
- (歐盟) 2024/573F气体含冷媒系統之冷媒種類、GWP值與氣密性義務。
- (AB) 547/2012生态设计(水泵)水泵生態設計要求。訂定最低效率指數與產品資訊要求。
- (AB) 2019/1781生态设计(电动机)電動馬達與變頻驅動器之效率等級要求。
- (AT) 1935/2004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接觸設備之一般要求;食品管線閥門須符合材質規範。
- (AB) 2020/2184饮用水接触产品依飲用水指令對接觸水之材料之衛生要求。
- 2014/29/AB简单压力容器針對批量生產的簡單壓力容器另有指令;其範圍須與PED區分。
- 2010/35/AB可运输压力设备可攜式壓力設備的pi標誌與定期檢驗制度。
- 2009/48/歐洲共同體玩具安全玩具安全指令。統一規範機械、物理、可燃性、化學與電氣安全要求;技術文件與安全評估為強制項目。
- EN 62115电动玩具電動玩具的安全性;適用於接電或電池供電的玩具。
- (AT)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51-52邻苯二甲酸盐限制限制玩具與育兒用品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的使用。
- (歐盟) 2023/1542電池法規含電池玩具的電池義務與可拆卸性要求。
- (AB) 1007/2011纺织品标签紡織纖維名稱與標示。纖維成分之聲明與標籤語言之規範。
- (AT) 1907/2006 Annex XVII item 43偶氮染料限制限制接觸皮膚之紡織品中特定偶氮染料的使用。
- (AB) 2019/1021PFAS/PFOA限制依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限制PFOA及其衍生物。
- (歐盟) 2023/988GPSR一般產品安全條例。適用於未受特定行業法規涵蓋之消費品的安全框架。
- (歐盟) 2016/425个人防护装备(重叠)具防護功能之紡織品須確定PPE法規之適用範圍與類別。
- (AB) 10/2011食品接触塑料與食品接觸的塑膠材料。核准物質清單,以及整體與特定遷移限值。
- (AT) 2023/2006良好生产规范食品接觸材料的優良製造規範(GMP)。
- (AB) 2025/40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可回收性、再生成分與減量義務;取代94/62/EC指令。
- (AB) 2022/1616再生塑料與食品接觸的再生塑膠材料。
- (歐盟) 2024/3110建筑产品法规營建產品的性能聲明與CE標示。多數條款自2026年1月8日起適用;將逐步取代(歐盟)305/2011號法規。
- (AB) 305/2011CPR(过渡)對於尚未公布新協調標準的產品群組,在過渡期間持續適用。
- EN 13501-1燃烧反应分级營建產品的耐燃反應等級;為性能聲明中的強制項目。
- (歐盟) 2023/1115毁林(木基产品)木材及其衍生營建材料的無森林砍伐供應聲明。
- (AT) 1223/2009化妆品法规化妝品法規。指定責任人、產品資訊檔案(PIF)、安全評估(CPSR)與CPNP通報均為強制規定;無產品核准制度,責任由製造商承擔。
- (AT) 1223/2009 Annexes II-VI禁用及限用物质禁用物質、限用物質,以及核准之防腐劑、著色劑與紫外線濾光劑清單。
- (AT) 1223/2009 art. 16纳米材料通报含奈米材料產品須於上市前六個月另行通報。
- (AT) 1223/2009 art. 18动物实验禁令禁止對成品與成分進行動物試驗,並禁止將經動物試驗之產品上市。
- (AT) 178/2002一般食品法食品法的一般原則、可追溯性與食品安全責任。
- (AT) 852/2004食品卫生食品業者衛生規範及HACCP系統義務。
- (AB) 1169/2011食品消费者信息食品標示;營養標示、過敏原標示與原產地資訊。
- (AB) 2023/915污染物食品中污染物之最高含量。
- (AT) 396/2005農藥殘留動植物源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
- (AT) 2073/2005微生物标准食品之微生物標準。
相關標準
常見問題
此標準對我的產品是否為強制性?
是否為強制性取決於產品類別、目標市場與相關法規。您提供產品與市場資訊後,我們將以書面說明是否需要此標準。
測試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所需時間取決於標準範圍、樣品數量與現有產能。確切時間將於報價階段連同樣品與範圍資訊一併提供。
貴機構是否依此標準核發驗證?
哪項活動在哪個認證範圍下進行,將於申請時另行確認。最新範圍資訊公布於我們的企業頁面。
如果我需要的標準不在此處會怎樣?
資料庫基於持續擴充的清單。若找不到您需要的代碼,可透過報價表單告知我們;我們將評估相關範圍後與您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