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檢驗?
起重機檢驗係以固定週期驗證吊掛設備之承載結構、起升機構與安全裝置能否安全運作。其不限於目視:透過功能試驗與負載試驗,證明設備可安全承載其額定能力。
為何要執行?
目的在於,於使用中產生之磨耗、變形與失準演變成事故之前先行發現。起重設備事故多非突發,而是累積劣化之結果;定期檢驗使此種累積顯現出來。
適用於哪些設備?
- 橋式與龍門式起重機
- 旋臂式(jib)起重機
- 移動式與車載式起重機
- 塔式起重機
- 單軌系統與吊運樑
法源與週期
檢驗週期並非單一的通用數字,而取決於三個來源中最嚴格者:現行工作設備法規所定最長期限、製造商手冊指示,以及事業單位的風險評估。重載使用、腐蝕環境或輪班作業會縮短週期;下次檢驗日期載明於報告。
檢驗範圍
- 承重結構:裂縫、變形、腐蝕與焊縫
- 鋼索/鏈條:磨損、斷絲數量、變形與潤滑狀況
- 吊鉤:開口度、磨損、裂縫與安全扣
- 起升與運行煞車
- 限位開關:起升與運行之上下限位
- 過載保護裝置
- 捲筒與滑輪:繩槽磨損、鋼索捲繞方式
- 電氣設備、緊急停止與控制
- 軌道、車輪與緩衝器狀況
- 標籤、容量銘牌與警示標誌
相關標準
- ISO/IEC 17020
- ISO 4309
- EN 13001系列
- EN 12644
- ISO 9927-1
- ISO 12480-1
方法與設備
- 經校正之試驗砝碼或荷重量測測力計
- 鋼索直徑量測儀器與吊鉤量規
- 超音波測厚儀(必要時)
- 磁粉檢測設備(用於吊鉤與關鍵接合處)
- 距離與水平量測儀器
- 熱像儀(用於電氣接點)
檢驗流程
- 1前期資訊與規劃蒐集設備清冊、容量資料、製造商說明書與先前檢驗報告,並規劃檢驗日期與現場條件。
- 2文件審查審查符合性聲明、使用手冊、維護紀錄,以及既往不符合事項的結案紀錄(如有)。
- 3目視檢查以目視檢查承載結構、連接件、防護裝置與警告標示,並評估磨耗、變形與腐蝕。
- 4功能與安全裝置檢查以實際操作驗證煞車、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與過載保護等安全裝置。
- 5量測與負載試驗依設備型式進行負載試驗、壓力試驗或電氣量測;試驗值依製造商限值與相關標準訂定。
- 6評估與報告檢驗結果評定為合格/不合格/有條件合格,並出具報告與檢驗標籤。
- 7追蹤如有不符合事項,於改正後執行追蹤檢驗;下次檢驗日期載明於報告。
不符合事項
發現事項依嚴重程度分級。吊鉤開口超限、鋼索斷絲數超過 ISO 4309 門檻、或煞車無法制動,均屬須立即停用之發現;標示缺漏或潤滑不足等,則限期改正。
檢驗報告
- 檢驗機構與檢驗人員資訊
- 設備識別:品牌、型號、序號、容量、製造年份
- 所適用標準與檢驗範圍
- 所使用量測儀器與校正資訊
- 目視檢查與功能檢查發現事項
- 負載/壓力試驗數值
- 所發現不符合事項及其嚴重程度
- 結論(合格/不合格/有條件合格)與下次檢驗日期
認證資格
檢驗活動依 ISO/IEC 17020 執行;該標準要求檢驗機構之公正性、人員之能力,以及檢驗方法之有效性。依公正性原則,負責設備保養或維修之一方,不得執行同一設備之獨立檢驗。EUROLAB 持有依 ISO/IEC 17020 之國際認可認證,由 ILAC 相互承認協議簽署之認證機構核發;認證範圍係按檢驗類別界定,故於報價階段以書面確認。
範圍與權限相關檢驗
常見問題
如何決定鋼索何時須更換?
ISO 4309 針對特定長度內斷絲數量、直徑減少、變形與腐蝕分別訂定門檻值。決定係依這些準則作出,而非目視判斷;量測結果將列示於報告中。
誰可以執行檢驗?
檢驗由依 ISO/IEC 17020 取得認證之檢驗機構及其授權之檢驗人員執行。機構之公正性為根本:負責該設備保養之一方,不得以獨立檢驗名義執行同一設備之定期檢驗。
負載試驗會損傷設備嗎?
試驗負載依設備額定能力與所適用標準訂定,並維持在設計限值內。妥善規劃之負載試驗不會造成損傷;設備若存在潛在缺陷,於試驗中顯現正是試驗之目的。
檢驗結果不合格會如何?
依不符合之嚴重程度,設備停止使用或得於限制條件下使用。不符合改正後執行追蹤檢驗;不合格報告連同改正紀錄一併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