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要求鹽霧測試時,規格書通常會出現兩個名稱之一:ASTM B117 或 ISO 9227。兩者皆定義箱體測試,用以檢視塗層及金屬表面在含鹽霧氣中之加速腐蝕行為。若不了解其差異,即使測試執行正確,仍可能遭客戶拒收。
兩者各自作用為何?
兩項標準皆定義將試片置於密閉箱體之鹽液霧氣中、控制箱體條件並於既定間隔進行檢查。其結果並非壽命預測;而是用於在相同條件下比較不同塗層系統並監控生產一致性。
根本區別
| 主旨 | ASTM B117 | ISO 9227 |
|---|---|---|
| 範圍 | 僅定義中性鹽霧裝置之運作 | 同時定義中性鹽霧(NSS)、乙酸鹽霧(AASS)與銅加速乙酸鹽霧(CASS)測試 |
| 發布單位 | ASTM國際(美國) | ISO(國際) |
| 適用領域 | 美國原產規格、航太與國防供應鏈 | 歐盟原產產品標準與汽車規格 |
| 驗收標準 | 標準本身並未提供;來自產品規格書 | 標準本身並未提供;來自產品規格書 |
兩項標準皆不提供驗收標準。「耐受48小時鹽霧」之類的說法並非源自標準,而是來自產品規格或客戶要求。持續時間與驗收標準必須寫入合約。
我應要求哪一項?
- 若客戶規格書明確指定標準名稱,即無爭議:適用該標準。
- 若目標市場為美國且供應鏈以ASTM語彙運作,則預期採用ASTM B117。
- 若須證明符合歐盟原產產品標準,則較常要求採用ISO 9227。
- 若需要乙酸型或銅加速型變體,ISO 9227 直接涵蓋這些方法。
- 在汽車產業中,兩者往往皆不足:需要如VDA 233-102或SAE J2334之類的循環腐蝕規格。
常見錯誤:比較結果
ASTM B117 與 ISO 9227 之中性鹽霧方法相近,惟於溶液配製、pH控制與報告細節上有所不同。直接比較依不同標準取得之兩個結果具有誤導性。若因更換供應商而須比較,須採用相同標準、相同持續時間及相同試片製備方法。
恆定鹽霧與循環腐蝕之差異
兩項標準皆定義恆定條件之暴露:箱體持續產生霧氣。而在真實環境中,濕潤與乾燥係交替發生。因此,尤其在汽車產業,含濕乾循環之循環腐蝕規格較恆定鹽霧更受青睞。恆定測試仍具價值,惟與實際場域之關聯性較弱。
報告為何不寫「通過/未通過」?
鹽霧報告並非符合性決定,而是一份觀察紀錄,不了解這一點會導致誤讀報告。實驗室記錄箱體條件、暴露時間以及於既定間隔進行檢查所得之發現:表面是否起泡、腐蝕是否從刻痕處擴展、基材上是否可見紅鏽。決定這些發現是否可接受之依據為產品規格書。
因此,提出鹽霧測試申請時,須同時載明三項資訊:所採用之標準、暴露時間及驗收標準。三者缺一時,實驗室仍會執行測試,惟客戶無法評估報告;流程須進行第二輪往來溝通。
評估依據為何?
腐蝕發現之評級屬另一套標準之範疇,並不包含於鹽霧標準之內。塗層表面之起泡、裂紋、剝落與生鏽評級使用另一系列標準;漆膜系統自刻痕處之爬行測量則有其專屬方法。若規格書僅寫「依ISO 9227進行480小時」而未指明評級標準,雙方可能檢視同一試片卻寫下不同結果。
試片製備直接影響結果
- 切邊是腐蝕最先開始之處;規格書須載明是否須遮蔽該邊緣,否則兩間實驗室將得出不同結果。
- 試片於箱體內之傾角於標準中已定義,並影響霧氣堆積;角度不同即代表暴露條件不同。
- 若測試前未測量並記錄塗層厚度,將無法區分不良結果是源自塗層不足或系統本身。
- 須確定自同一面板取樣之試片數量及結果之合併方式;僅憑單一試片所做之決定在統計上較為薄弱。
- 測試前之表面清潔方法會影響結果;油污殘留可能如同保護膜般改善結果。
結果能否轉換為現場壽命?
無法轉換,這是該領域最普遍的錯誤觀念。「鹽霧1,000小時=現場壽命10年」之類的換算表並非源自任何標準。恆定鹽霧環境並不模擬真實大氣:真實環境中濕潤與乾燥交替、污染物成分不同,並存在紫外線暴露與溫度波動。此測試之有效用途為比較:顯示兩種塗層系統中何者較為耐用,以及生產是否批次間保持一致。
若規格書僅載明標準名稱與時間,請於合約階段以書面補充評級標準與驗收標準。此單一條款即可消除多數測試後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