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稽核?
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係於進行交易(收購、投資、合資、授信)前,就標的組織之風險作系統性檢視。技術、環境、社會、法遵與營運等面向,可分別或合併處理。
為何要執行?
目的在於在簽約前看見將影響交易價格與條件之風險。交易後才浮現之環境義務或結構問題,將轉為買方必須承擔之成本。
誰會委託?
- 企業收購與併購過程中的買方
- 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公司
- 提供貸款與專案融資的機構
- 即將建立合作關係或合資企業的公司
- 收購資產(廠房、土地、裝置)的企業
稽核準則
評估準則依交易性質與買方共同制定:技術規格與工程標準、環境法規、人權與勞動法規、合規框架,以及資金方的績效標準。
稽核範圍
- 法律地位及許可證、執照與授權的有效性
- 廠房、裝置與基礎設施的技術狀況
- 剩餘使用年限與所需資本支出(capex)估算
- 環境責任:汙染、廢棄物、土壤與地下水
- 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與事故紀錄
- 社會與勞動風險、勞資關係
- 合規風險:賄賂、制裁、資料保護
- 供應鏈依賴性與營運持續性風險
- 契約義務與可轉讓性
- 保險保障範圍與過往理賠紀錄
- 現有或潛在爭議
- 已識別風險的預估成本
相關標準
- ISO 19011
- ISO 31000
- 經合組織(OECD)盡職調查指南
- ISO 14015
稽核流程
- 1界定目的與範圍以書面界定該評估將作為何項決策之輸入,以及涵蓋哪些領域。
- 2資料索取列出並索取待審查之文件、紀錄與資料。
- 3文件與資料審查審查所提供資訊,辨識不一致與缺漏之處。
- 4現場訪查與訪談必要時進行現場查核並訪談相關人員。
- 5分析將發現事項與目標準則或風險架構比對,並就落差與風險排定優先順序。
- 6報告以利於決策之形式報告發現事項、風險與建議,並另行凸顯關鍵發現。
發現事項
發現事項依風險等級與預估財務影響排定優先順序。每項發現事項也會區分應於交易前修正、反映於價格,還是以契約保證條款來擔保。
稽核報告
- 評估之目的、範圍與界限
- 所審查文件與資料清單
- 所適用準則或參考架構
- 發現事項與落差
- 風險優先順序
- 建議事項與預估工作量
- 資訊限制與假設
產出的界限
此為評估服務而非稽核,不產生認證證書。結論僅在所提供資訊與所審查範圍之界限內有效;資訊不全或有誤將直接影響結論。該評估非保證、非擔保,亦非投資建議。
認證資格
認證資格因稽核類型而異。作為管理系統驗證基礎之第三方稽核依 ISO/IEC 17021-1 執行,作為產品驗證基礎者依 ISO/IEC 17065 執行,此等範圍均受認證規範。第一方與第二方稽核,以及依方案擁有者自訂規則之稽核(如 SMETA、amfori BSCI),不屬認證驗證範圍;此類稽核依 ISO 19011 指引執行並產出報告。EUROLAB 持有依 ISO/IEC 17021-1 與 ISO/IEC 17065 之國際認可認證,由 IAF 多邊承認協議簽署機構核發;何種稽核可於認證範圍內提供,於報價階段以書面確認。
範圍與權限相關稽核
常見問題
盡職調查是一種審核嗎?
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合規審核。它不檢驗是否符合某項標準,而是調查將影響交易決策的風險。因此其範疇由買方的關切事項決定,且不會產出經認證的證書。
需要多長時間?
取決於範疇與目標規模。單一廠房的技術審查可能只需數天,而多場址集團的技術-環境-社會審查則可能延續數週。時程通常受交易時間表壓縮,範疇需依此排定優先順序。
報告在交易完成後能否提供保障?
並非直接如此。報告顯示買方做出了知情決策,並成為合約中陳述保證與賠償條款訂定的依據;但報告本身並非保證或保險。


